想飞的米282 发表于 7 天前

【新刊速递】《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6年第4期

期刊简介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亚非发展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联合主办的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AMI 综合评价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 RCCSE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目录
亚太热点透析·“南海仲裁案裁决”批驳专辑
1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十周年:问题与未来
朱锋
2
“南海仲裁案”裁决无效论:既判力射程下的构建和展开
张新军
3
国际裁判机构援引“南海仲裁案裁决”的类型化分析及其法律意涵
施余兵   李柔
4
司法能动主义介入国家间高政治争端的现实风险——基于“南海仲裁案”司法技术与政治后果的分析
张诗奡
区域安全探讨
5
印尼普拉博沃政府“自由且积极”原则下的全方位外交
郑晓明
国际政经聚焦
6
日英准同盟论析:历史演进、形成逻辑与前景展望
王竞超
海洋动态观察
7
南海博弈下菲越马印尼海警现代化建设及其影响
毕世鸿    姜文玉


内容摘要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十周年:问题与未来
作者:朱锋,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简介:2026年7月12日是菲律宾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 出台十周年。十年来,国际社会对这场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域外势力暗中操弄的仲裁的争议从未停止。这场仲裁从一开始就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和原则,中国政府自始至终对所谓“仲裁” 的立场明确且一贯,即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坚持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影响。中国这一立场有着充分的法理和历史依据,也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正义力量的理解和支持。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过去十年了,但美西方并未放弃操弄此案,仍继续以此为抓手否定中国在南海合法的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主张,并通过煽动外交战、法理战和舆论战,组建各种遏华小多边机制,企图实质性地限制中国在西太平洋的海上力量存在和投送能力。对此,我们必须做好长期斗争和较量的准备。
关键词: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美西方势力;外交战;法理战;舆论战


“南海仲裁案” 裁决无效论: 既判力射程下的构建和展开
作者:张新军,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简介:国际法上,国家同意是裁判机构取得个案管辖权的基础。然而,裁判机构又享有对自身管辖权作出决定的权力。无论在何种法律秩序下,如此重大的权力赋予都必然伴随着对其权力行使的规范约束。既判力原则为裁判权提供制度保障,判决无效则构成对裁判权行使的规则约束,无效事由由此成为调节二者之间平衡的法律机制。“南海仲裁案”管辖权与可受理性裁决具有“未具明理由”的主要特征;仲裁庭在处理作为管辖权基础的南沙岛礁地位问题,尤其是太平岛的岛礁地位问题时,系统性、大规模地背离解释规则,国际法学界的诸多批评意见亦可为这一判断提供支持。将裁决无效主张建立在上述明确的无效事由及其具体论证之上,可以为解决中菲南海争端的政治—法律进程提供具有规范依据的分析框架。
关键词: 既判力;判决无效;“南海仲裁案”;管辖权自裁;岛礁地位


国际裁判机构援引“南海仲裁案裁决” 的类型化分析及其法律意涵
作者:施余兵,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柔,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简介:自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决”发布以来,国际裁判机构在司法活动中不乏援引“南海仲裁案”的实践,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法庭或仲裁庭在判决书或裁决书正文中援引;二是法官或仲裁员在“单独意见”或“反对意见”中援引; 三是当事方在法律文书或法庭辩论中援引。从总体上看,国际裁判机构对“南海仲裁案裁决”的援引较为克制,更多是当事方以及部分法官或仲裁员在其法律意见中援引,以达到支持本方观点或者赞同或批判裁决的目的。“南海仲裁案裁决” 本身是突破正常司法职能的“异化”产物,其根本缺陷在于仲裁本身不具备公正性、正当性和合法性,虽然其中的部分一般性规则被后续案件援引,但“南海仲裁案裁决”不应成为国际司法裁判的参照先例,其事实上“修改”和“创设”的所谓规则也不应该被纳入国际海洋法律体系。我国应当警惕国际司法活动援引“南海仲裁案裁决”的长期潜在影响,做好应对准备,坚持驳斥该非法裁决,阻止其继续外溢和发酵。
关键词: “南海仲裁案裁决”;国际裁判机构;司法援引;先例价值;法律意涵


司法能动主义介入国家间高政治争端的现实风险——基于“南海仲裁案” 司法技术与政治后果的分析
作者:张诗奡,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助理教授,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助理研究员
简介:长期以来,学界与实务界对于司法能动主义介入国家间高政治争端的意义与现实效果争论不断。“南海仲裁案”使得司法能动主义介入高政治争端的潜在风险具现化。该案仲裁庭面对经法律包装但内核高度政治化的争议,通过“剥离”政治争端与扩张性解释等司法技术,激进行使管辖权。虽然司法能动主义的支持者认为该案对厘清国际海洋法模糊规则具有法律意义,但实际上所谓“仲裁案”及其裁决结果对推动解决南海争端产生的却是负面效应。后“仲裁案” 时期,南海争端当事国之间的舆论对抗加剧,各方单边行动升级,多边协商进程受阻,域外大国介入程度加深。这反映出司法能动主义在触及国家主权等核心利益时,其“刚性逻辑” 可能压缩外交沟通所必需的模糊空间,反而起到激化矛盾的逆效果。通过本案的教训可以发现,国际司法机构在处理高政治争端时,须在澄清法律与尊重政治现实之间寻求审慎平衡。否则,过度的司法能动可能损害国际法治的长期权威与实效。
关键词: 司法能动主义;高政治争端;“南海仲裁案”;国际司法机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印尼普拉博沃政府“自由且积极”原则下的全方位外交
作者:郑晓明,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学院讲师
简介:印尼总统普拉博沃执政以来,其政府开展了积极的全方位外交,主要表现在深化与主要大国的双边关系,立足东盟并拓展与“全球南方”联系,加强与“北方”国家合作,积极参与多边机制,主动参与解决热点问题。普拉博沃政府的全方位外交由多重逻辑交织驱动,在个人层次上,其个人特质深刻塑造外交取向,使印尼外交呈现浓厚的个人色彩;在国家层次上,“自由且积极”的外交传统、国家角色的内在期许、国内发展的现实需求以及“大国平衡”的战略考量,共同构成其国内动力;在国际层次上,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演进,外部环境变化提供了战略牵引动能。积极的全方位外交为印尼争取了更为广阔的战略空间,但其本身也受到客观现实的约束,包括国家能力对其全球雄心的掣肘,大国竞争加剧对其“千友零敌”理念的挑战,大国单边胁迫对其战略自主的挑战,国内民意对其中东和平政策的制约。普拉博沃全方位外交的持续推进,将对地区形势、东盟团结、“全球南方”崛起和全球治理体系产生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 印尼;普拉博沃;全方位外交;“自由且积极” 原则;“千友零敌”理念;“全球南方”


日英准同盟论析:历史演进、形成逻辑与前景展望
作者:王竞超,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区域国别研究中心主任
简介:日英分别是美国亚太和跨大西洋两大同盟体系的核心盟友,两国近十余年迎来防务合作“黄金期”,已形成典型的准同盟关系。日英准同盟是内外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从外部因素看,美国促进亚太与跨大西洋同盟体系融合、打造“印太盟伴体系”等重要举措,以及国际安全环境的持续紧张构成了日英接近的外部动力。从内部因素看,日英准同盟受到两国历史传统与现实战略的共同驱动。一方面,海权论等为代表的地缘政治理论对日英影响深远,成为两国构建“海洋国家同盟”、打造准同盟关系的历史渊源与思想根基。另一方面,日英意图借准同盟将彼此战略资源深度“嵌合”,实现“印太战略”与“全球英国”的紧密对接,获取各自国家安全与对外战略利益。日英准同盟的构建与发展不仅对亚太与欧洲中小国家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也从侧面推动“北约亚太化”进程,对地区安全局势和中国周边安全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关键词: 日英关系;准同盟;“印太战略”;“全球英国”;特朗普2.0


南海博弈下菲越马印尼海警现代化建设及其影响
作者:毕世鸿,云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教授;姜文玉,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生
简介:随着南海问题超出单纯的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演变为地区安全主导权之争,部分东盟国家海警力量现代化进程显著加速,将对南海区域治理和地缘政治产生深远影响。通过深入剖析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印尼四国海警力量发展逻辑,可发现受国家战略文化、国内政治结构及外部联盟选择等因素影响,四国海警的现代化路径存在明显差异。马来西亚和印尼海警采用“稳定优先与合作治理”的内敛型现代化模式,菲律宾和越南海警则选择“主权声索与前沿威慑”的外向型现代化模式。中国需要构建多层次、差异化的南海执法安全模式,在法理层面通过执法实践重塑“有效管辖”叙事,在机制层面推动海警合作内嵌于“周边安全共同体”框架,使区域治理从零和博弈向自主共生的范式转型。
关键词: 海警力量;现代化;南海;东盟国家;周边安全共同体


排版 | 宋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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